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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过境签证

概要信息 

以下国家的公民在位于申根国家境内的任何机场的国际区域过境时需要签证,以便乘坐转机前往申根区以外的国家: 

  • 阿富汗、孟加拉国、厄立特里亚、埃塞俄比亚、加纳、伊朗、伊拉克、尼日利亚、巴基斯坦、刚果民主共和国、索马里和斯里兰卡。 

此外,以下国家的公民在西班牙任何机场的国际区转机到申根地区以外的国家都需要签证: 

  • 喀麦隆、科特迪瓦、古巴、吉布提、冈比亚、几内亚、几内亚比绍、印度、利比里亚、马里、刚果共和国、塞拉利昂、叙利亚、多哥和也门。持有巴勒斯坦当局所签发护照的人也需要签证。 

上述名单所列国家的公民,如果持有欧盟或欧洲经济区(EEE)成员国或瑞士,或安道尔、加拿大、美国、日本、圣马力诺,或荷兰王国的一些海外领国和领地签发的申根签证,或其他类型的签证,或允许再入境的居留卡,则不需要办理机场过境签证。上述名单所列国家的公民,如果持有外交护照,或是欧盟或欧洲经济区公民的亲属,或是国际民航组织缔约国的机组成员,则不需要办理机场过境签证。 

申根区涵盖了26个没有边境管制的欧洲国家,包括:德国、奥地利、比利时、捷克共和国、丹麦、斯洛文尼亚、斯洛伐克、西班牙、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希腊、匈牙利、冰岛、意大利、拉脱维亚、列支敦士登、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挪威、荷兰、波兰、葡萄牙、瑞典和瑞士。 

机场过境签证允许您在申根地区机场的国际区域过境,但不允许您进入申根国家的领土。如果转机涉及到更换航站楼,需要通过边境管制,则有必要申请申根签证(见 “申根签证 "部分)。

所需文件 

1. 申根签证申请表它在新窗口中打開。每位申请人需使用官方表格提交申请,该表格必须完整填写并由申请人本人签字。如果申请人是未成年人,则由其父母之一在申请表上签字。 

2. 照片。一张近期的证件照尺寸的彩色照片,浅色背景,正面拍摄,不能戴深色框眼镜,不能有反光,不能穿遮挡脸部轮廓的衣服。未成年人的照片,不能出现抱着未成年人的成年人的身体部分。 

3. 合法且在有效期的护照。护照上有生物识别数据的页面或多页的原件和复印件。护照的有效期必须在申根地区机场过境的预定日期后至少3个月内,护照上必须至少有两页空白页。10年前签发的护照将不予接受。 

4. 签证费的支付。12岁以上人群的签证费为80欧元,6至11岁未成年人的费用为40欧元。0至5岁的未成年人可免于支付费用。亚美尼亚、阿塞拜疆、白俄罗斯、俄罗斯和佛得角的公民,根据与其《签证便利化协议》的规定,适用不同的费用。 

5. 与计划过境后继续旅行到最终目的地有关的文件。在西班牙或代表西班牙的国家的机场,需提供国际中转旅行的证明,并提供目的地国家和中转站的必要入境许可。 

6. 确认申请人无进入成员国领土意图的文件。 

7. 在领区内居住的证明。 

在对申请进行评估时,必要情况下,领事处可能会要求提供额外的文件或信息,也可能通知申请人面谈。 

遵守第1、2、3、4节规定的要求对申请的受理至关重要。

手续流程 

本领事处有权接受在西班牙境内机场进行国际中转、并在领区内居住的第三国公民的签证申请。 

  • 谁可以申请签证:申请需由本人亲自提交。如果是未成年人,申请将由其法定代表人提交。 
  • 递交地点申请人需亲自到领事处或根据情况在签证中心现场提交申请并提前预约。 
  • 签证申请的截止日期:签证申请必须在计划旅行日期前6个月至15天之间提交。海员可以在旅行前9个月申请。 
  • 采集生物识别数据:在签证申请程序中,将采集申请人的面部图像和指纹。12岁以下的申请人和在过去59个月内采录过指纹的申请人可免于指纹采集,但如果指纹质量不佳,领事处将要求申请人再次到场以采集指纹。 
  • 申请补交:领事处可要求申请人提交所缺文件,或提供完成申请所需的补充文件或信息。也可以通知申请人面谈。 
  • 出签时间:出签结果的法定期限是自提交申请之日起15个自然日,在要求提供补充文件或进行面谈时,这一期限可延长至45个自然日。

  • 某些国家的公民提交的签证申请需要与总部进行协商,这可能会影响签证处理的时间。 
  • ​归还护照和文件:领事处或签证中心将通知申请人有关归还护照和文件原件的程序。 
  • 签证的获批:此签证并不意味着拥有进入申根地区的权利,它只允许经由申根区机场的国际区域过境。 
  • 拒签:拒签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并说明所做决定的理由。 
  • 申诉:如果被拒签,申请人可以在拒签通知发出之日的次日起一个月内向本领事处提出复议申诉。也可以在收到拒签通知或复议申诉被驳回的次日起两个月内向马德里高级法院提出行政诉讼上诉。 

对接待服务或签证申请程序的相关投诉或建议可以通过此网站它在新窗口中打開以电子方式提交。也可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本领事处。

数据保护 

对签证申请人的个人数据的处理是按照《数据保护总则它在新窗口中打開》进行的 

如需行使访问、更正和删除其在签证信息系统(VIS)中个人数据的权利,应联系:

外交、欧盟和对外合作部

服务监督总局

邮政地址:西班牙马德里Plaza de la Provincia街1号(Plaza de la Provincia, 1, Madrid, España)

电子邮箱:dpd@maec.es 

为此,可使用以下表格: 

因为被申根区入境禁令而导致签证申请被拒的人员,可以通过联系内政部行使其在申根信息系统(SIS)内的个人数据的访问、修改和删除的权利。 

关于您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如何行使访问、修正和删除在申根信息系统(SIS)内数据权利的更多信息,您可以查阅西班牙数据保护局它在新窗口中打開的网站。

 

基本法规 

关于签证的欧盟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