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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根签证


概要信息 

申根签证颁发给第2018/1806号《欧盟法规》它在新窗口中打開附件一中所列的第三国公民。该签证允许因旅游、商务、探亲、医疗、学习、非工作实习或少于3个月的志愿者活动或其他非营利活动而在申根地区停留不超过90天(在任何180天的时间内)。同时允许其穿越领土和在机场过境。 

申根区涵盖了26个没有边境管制的欧洲国家,包括:德国、奥地利、比利时、捷克共和国、丹麦、斯洛文尼亚、斯洛伐克、西班牙、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希腊、匈牙利、冰岛、意大利、拉脱维亚、列支敦士登、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挪威、荷兰、波兰、葡萄牙、瑞典和瑞士。 

申根签证允许您前往任何一个申根国家并在其境内过境,但这并不意味着您有自动进入申根地区的权利。如果没有提供旅行原因和条件的证明,或不符合其他入境条件,边境当局可能会拒绝入境(见 “签证须知"部分)。​


递交申请


签证要求 ​